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收费不要紧 只要市场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7:5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国家版权局近日已批复同意由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对卡拉OK厅使用音乐作品收取使用费。(7月21日《新京报》)

  就在文化部建立KTV统一曲库之际 ,国家版权局批复对卡拉OK收费的消息可谓水到渠成。耐人寻味的是,据报道,KTV统一曲库系统承建者—————北京中文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正是由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下属的投资公司直接控股。

  看来,公众对有关部门插手娱乐业市场、参与利益博弈的猜测,并非空穴来风。本来,使用音像制品进行经营活动应付费,这是市场常识。

  问题在于:音乐版权费怎么收,是唱片公司按市场规则收,还是有关方面借行政之手实行强制定价?监管部门是加强监管,还是直接进入市场分一杯羹?

  包括卡拉OK厅及KTV场所的娱乐产业,已完全市场化,竞争也相当充分。相关利益主体产生的纠纷,完全可以通过市场谈判、行业组织调解等方式解决矛盾。当然,建统一曲库也不失为一种方式,但它应征求经营者意见,按市场规则操作,主管部门可以发倡议,但无论如何不应该成为参与者。

  而且,这种利用行政强制手段干预市场的方式,形成的版权费用也是不公平的。在KTV版权付费过程中,相关的利益主体包括三方面:作为著作权人的唱片公司,作为经营主体的卡拉OK厅以及作为价格承担者的消费者。就音乐产品市场而言,唱片公司是供给方,卡拉OK厅等是需求方;就音乐消费市场而言,卡拉OK厅等是供给方,消费者是需求方。

  也就是说,KTV版权使用费的多少,归根结底是由这两对市场供求方决定的,他们彼此制约,无论是唱片公司,还是卡拉OK厅,都没有漫天要价的空间,由此形成的版权费用相对公平。如果KTV曲库建成后,垄断音乐产品供给,自由充分的市场竞争将不复存在,必然产生垄断市场与垄断价格。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