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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被责令退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7:56 长沙晚报

  本报讯(记者 周丛笑 周和平 实习生 张朝林 贺卫玲)7月13日本报曾刊发《如此收费依据何在》的报道,市委副书记、市长谭仲池对此高度重视,见报当天便在报纸上作出批示:请市物价局严查此事并公布处理结果。前日,市物价局已就此事作出三条处理意见。

  市物价局就报道反映的问题展开实地调查后发现,华海3C广场所在的湖南省天心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世界物业管理处,确实存在向服务商(为业主送大桶水、送盒饭)

收取“管理费”的现象,并自立广告费、管理费、服务费、占地费等项目,共向15家商户违规收费555元。

  根据有关规定,前日,市物价局作出处理意见:一是责成物业管理公司改正违规收费行为并清退违规金额;二是要求其向原交费方公开道歉并公示清退费用;三是处以违规金额5倍以下的罚款。目前,查处工作仍在进一步落实中。

  市物价局局长李继红对记者说,该物管处的收费超出了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属于乱收费行为。任何行业和部门只能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如果要设立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批。

  据了解,近期,市物价局将对全市较大的物业管理公司收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物业管理收费行为的规范。

作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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