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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 实行阶梯式水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8:07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昨日,记者从贵州省物价局获悉,从2006年8月起,六盘水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由1.30元/立方米调整为1.70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其他用水实行超计划用水水价,这是我省首次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

  除居民生活用水外,六盘水市城区其他供水价格也作了调整:工业用水和行政事业用水由1.50元/立方米调整为1.90元/立方米;经营服务行业用水由2.68元/立方米调整为3.0

0元/立方米。同时还对污水处理费也作了调整,生活用水由现行0.20元/立方米调整为0.40元/立方米;其他用水由现行0.20元/立方米调整为0.60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其他用水实行超计划用水水价,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为每人每月4吨,其他用水计划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超定额或计划50%以内,对超过部分按调整后水价的150%计收;超定额或计划50%以上,超过部分按200%计收。

  据悉,实行阶梯式水价主要是为了鼓励居民节约用水,为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此次水价调整而影响基本生活,由六盘水市有关部门在定额用水范围内以0.6元/立方米对城镇低保户进行直补,而对超定额部分不补贴。作者:李阳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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