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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功臣可享省级劳模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8:08 兰州晨报

  我省拟订企业自主创新工程实施意见科技功臣可享省级劳模待遇

  本报讯(记者梁峡林实习生刘海燕)记者从7月21日召开的甘肃省企业自主创新工作会议上获悉,为贯彻全国、全省科技大会精神,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省经济委员会制订了《实施企业自主创新工程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人员的分配和奖酬力度,可将国有净资产增值的1/3作为股份,奖励给有贡献的企业骨干

人员,甘肃省科技功臣可享受省级劳模待遇。

  《实施意见》提出,我省企业自主创新工程的主要目标与任务是:到2010年,初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在提高重点产业与重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上取得成效;到2010年,全省研发经费要占的比重达到1.5%,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在全省建立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0家;力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高中级人才比重达到60%,企业专利量达到1000件,全省力争打造出5-10个全国知名品牌;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人员的分配和奖酬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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