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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纯粹消费品哪里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8:26 浙江在线

  日前,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郑京平表示,“不能直接把商品房价格纳入居民消费居住类商品价格里去,因为商品住宅是一个很特殊的商品,它既具有消费功能,而更多地具有投资功能。”(《新京报》7月22日)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不算商品房价格,已不是新闻了,但总拿商品房的“投资功能”说事,而且还“更多地具有”,就让人相当费解了。

  难道时下大多数老百姓勒紧裤腰带、不惜当“房奴”地买房,主要不是为了消费、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生活需要,而“更多地”是为了投资谋利?退一步讲,就算大多数人是在为投资买房,可是如果这种投资最终不能转化为人们现实的消费——居住,那么,这种“更多具有的投资功能”又还有什么意义、如何成立?

  当然,笔者不否认商品房确实具有某种投资增值功能,尤其在当前房价居高不下、一路飞涨的形势下,更是如此。但是,如果仅仅因为商品房具有这种增值功能,就认定它主要是投资品而非消费品,显然又是难以服人。因为,一旦这种逻辑成立,那么我们生活中就没有什么是纯粹不可以投资的消费品了——比如粮油食品、萝卜白菜,谁能说它就只能用来消费,而不能用来投资赚钱呢?事实上,我们生活中需要的一切消费品,衣食住行等等的方方面面,无一不是他人多次投资的产物,完全没有投资功能的消费品从来就不曾存在过。

  也许,有人会说,这里所说的商品房的投资功能指的不是它直接的赚钱功能,而是其在遮风挡雨、安居庇护等生活享受方面的“增值”性。无疑,这样的增值是应该承认的、也是我们现实需要。可是,顺着这样的逻辑推导下去,同样,也就没有什么生活消费不可以称作投资了——比如,吃喝锻炼是投资健康,穿衣打扮是投资美丽,读书上学是投资智力,旅行观光是投资娱乐……

  因此,纳闷之余,不能不向新闻发言人请教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商品住宅“很特殊”、“更多地”是投资品,那么还是有什么是不特殊、纯粹的消费品?


作者: 楚一民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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