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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实名举报应该缓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8:26 浙江在线

  《江南时报》19日报道,陕西韩城人陈建设向公安部举报渭南市金龙洗浴中心存在色情服务,谁知在公安部批转、当地警方密查期间,他却意外受到被举报人的追逼。而与之相比,河北一农民陈某日前举报美发店卖淫嫖娼,竟被殴打致死的事件就要来得沉痛得多了。而这只是近年来实名举报悲剧频发的一个缩影:据日前《安徽市场报》报道,四名大汉手持钢刀竟然凌晨砸门入户欲砍主人,幸亏该农户家人没有睡着,才躲过了一场可能发生的血案,这是7月12日凌晨发生在安徽省凤台县新集镇单岗村花锦平家的一幕,花锦平向记者哭诉,“

遭此劫难,可能与我举报有关干部的经济问题有关系,我们一家人现在有家不敢回啊。”而最高人民检察院高级检察官许道敏也曾在一篇报道里,在说明实名举报的诸多意义后,说“中国实名举报者的状况也值得忧虑。举报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的郭光允、举报原平顶山政法委书记李长河的吕净一等人,受到的报复触目惊心。”

  的确,实名举报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它可以使办案人员迅速、直接地和举报人取得联系,而且实名举报者对问题敢于负责,不是捕风捉影,案件的可查性较强,成案率也比较高。但是,实名举报悲剧频出的事实却也无时无刻不在抵消这种优势:当举报人一再遇到搭上身家性命的危险,即使是匿名举报也不敢保证安全,实名举报制度的号召力和说服力必然锐减。

  正如两会期间一名来自检察院的全国人大代表所说的,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保护举报人的法规,政策性规定又显得软弱无力,对报复者只能进行事后惩罚,起不到事先保护的作用。对举报人保护的规定适用范围也嫌狭小,仅限定为本人而不包括举报人的近亲属。更重要的是,没有建立举报人特殊保障制度,泄密事件不断发生。

  实名举报流血又流泪的事情一再发生,教人不由地审视实名举报作为一项被广泛推崇的制度存在的时间表。实名举报还有必要马上实行吗?我以为应该缓行。


作者: 伍里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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