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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五单位共同化解群体上访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8:32 贵州日报

  2006年7月5日上午,曾经四次上访的罗根云、陆华周等人再次来到册亨县环保局办公室,紧紧握住监察大队队长韦安祥的手,感谢为化解他们与两家页岩砖厂的纠纷而奔波劳累的环境监察执法人员。

  2006年3月27日上午,者楼镇东风村四组村民黄万明、罗根云、陆华周、王丰周等人到该局办公室反映:称位于该组东面者楼河沿岸的蔬菜地出现很多黑色粉末状物质,导致蔬

菜叶片大多变色坏死,提出疑是河对面的“永顺”和“祥烨”两家页岩砖厂排放的烟尘所致,要求县环保局给予调查处理。接到群众举报后,该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责成环境监察大队开展调查。当日下午3时,环境监察员韦安祥、李荣辉、蒋琦3人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拍照和取证。根据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蔬菜异常现状基本属实,但对两个页岩砖厂排放的污染物是否对蔬菜产生异常有关系,还有待于具备监测资质的部门监测后方作论断。3月28日,根据黔西南州环境监测站的监测结论,两页岩砖厂排放的烟尘和二氧化硫均存在超标,同时根据册亨县农业局植保植检站的调查诊断和分析,得出村民反映的蔬菜出现的异常不是由病虫害所至。

  2006年5月12日,册亨县人民政府批示,由者楼镇人民政府牵头,县农业局、县物价局、县环保局、信访局、东风村支书、村主任、组长、村民代表和两页岩砖厂负责人参加的污染问题协调会在者楼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召开,经过反复细致的做思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二条:“造成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的规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两砖厂同意对群众的部分损失予以赔偿。7月10日,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按亩产2000元受损的30%赔偿折算,80亩蔬菜赔偿金额45600元,两个砖厂分别赔偿22800元。目前两砖厂的烟尘整治正在治理中。

  至此,这起因私营砖厂污染所引起的长达3月之久的多人多次上访案件在县政府的领导下,信访、环保、农业、物价、者楼镇人民政府共同参与调查、调解的环境污染案件,终于在7月12日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作者:王勇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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