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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走私仿真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8:40 法制日报

  本报讯姚佳佳 近日,浙江宁波海关连续查获两批塑料仿真枪,共计498箱约15800余只。

  据了解,1993年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就联合发文将仿真武器列为禁止进出境物品,运输、携带、邮寄仿真武器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的,海关将予以没收,并按海关法和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罚,走私仿真武器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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