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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行职员被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8:40 法制日报

  本报讯井长水 张惠君 张胜利 为储户保密是每位银行工作人员应尽的义务,但某银行河南省郑州市淮河小区分理处职工孙彪,却应“朋友”请托,非法向他人提供储户的信息资料,致使储户银行卡内资金被人盗取六千余元。近日,因涉嫌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罪,孙彪被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经审查查明,2006年2月中旬的一天,犯罪嫌疑人张合军(某银行郑州市陇

海西路分理处保安)值班时,53岁的李老太太拿着银行卡到该行自动取款机取钱。因李老太太不会使用自动取款机,便向当时正在值班的保安张合军求助。老太太一急,把银行卡密码也告诉给了张合军。张合军发现,老太太银行卡的前几位卡号和他的卡号一样,只有后几位数字不同。于是,就偷偷将李老太太的银行卡账号及密码牢记在心。随后张合军通过某银行郑州市淮河小区分理处保安耿豪(化名)的“牵线”,找到该分理处职员孙彪,孙彪明知银行具有为储户保密的义务,却碍于和耿豪的朋友情谊,违反银行规定,非法向张合军提供了储户李老太太的信息资料。

  后张合军以李老太太的信息资料于2006年5月份在网上注册了一家“网上银行”,并伙同吴伟(化名)以“交50送200”给人手机充电话费的名义,盗走李老太太的银行卡内现金6000余元。截至案发时,共对20余部手机号码充费53次。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孙彪明知银行具有为储户保密的义务,却违反银行规定,非法提供储户信息资料,其行为涉嫌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罪。犯罪嫌疑人张合军、耿豪、吴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构成盗窃罪。据此,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彪、张合军、耿豪、吴伟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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