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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中国知名商标国外遭抢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8:40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7月23日讯 记者姚芃 一直高度关注中国知识产权界新动向的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资深会员、北京红徽国际知识产权事务所总经理廖俊铭今天向记者透露,目前国内有15%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狼吞虎咽”,中国商标已进入了被境外抢注的高峰期。估计这种情况至少将持续五年。

  商标抢注已成为今年知识产权界的“另类热带风暴”。世界杯刚过,就有人向国家

商标局申请注册“黄健翔”、“门神布冯”商标。青藏铁路通车,有人就谋划抢注“天路”系列商标。7月13日,媒体披露国内171家高档酒店名称被浙江温州人沈某抢注为商标。此前,广东深圳人许某抢注100多个楼盘“靓名”、深圳市博朗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香港抢注180多个国内知名商标。这一系列商标抢注事件都引发了社会的担忧。

  廖俊铭认为,目前商标抢注呈现一些新动向、新特点。

  首先,外国大公司和海外代理商在多个国家疯狂抢注中国知名商标,通过商标抢注制造知识产权纠纷,已成为某些跨国公司为中国企业进入欧美市场设置贸易壁垒的一种新趋势。

  第二,国内“职业注标人”、“商标倒爷”正走向专业化运作。他们有资金、有实力并且深谙相关法律,抢注目标明显趋向高校校名、住宅楼盘名、知名产业镇区及专一行业商号等。

  第三,新闻、文化娱乐热点引发职业商标客的抢注热潮。抢注古典名著、影视剧名、旅游景点等文化类商标,是一种抢占文化资源的影响极其深远的战略性抢注行为,至今仍未引起国内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和警觉。

  第四,商标恶意抢注呈现恶化的态势。商标抢注热潮已催生了一条产业利益链:抢注———炒作———胁迫赎回或者转卖。围绕着商标抢注专业公司,一方面有专门的商标咨询公司打着向企业透露信息的旗号,意在向企业提供有偿追回商标的服务以牟利;一方面又有专门负责商标转卖炒作的商标事务所。

  廖俊铭认为,各种类型的商标抢注事件,向我国政府、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发出了重要的信号,许多工作亟待迅速跟进。

  首先应建立相关信息沟通渠道和监测机构。在国外,大企业都设立有专门的监测机构,而国内企业遭商标抢注往往获取信息渠道少、维权手段更是乏力,这就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协会等起到重要的主导作用,建立相关的信息渠道和监测机构。

  其次,企业亟待提高商标注册意识,只有“商标注册先行”才能使自己的产品得到法律保护。企业应有为商标建防火墙的意识,做到“营销未动、注册先行”,把知识产权保护纳入企业的战略管理,建立专门的组织和专业的代理机构。有实力的企业更应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在世界主要国家提前注册。商标注册不但要多元化,而且要走向国际化。

  此外,我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与国际接轨较为紧密,应重视研究并综合利用国内外相关法律条款、缔结公约等为商标保护服务。我国商标法虽然允许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抢注行为看起来合法,但在商标法第九条、第三十一条中规定了两项“在先权利”,它对一些恶意抢注行为进行了有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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