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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客运司机一年两次超速将被解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8:40 法制日报

  本报福州7月23日电 陆贵生 记者郭宏鹏 记者今天从福建省交通厅获悉,正在开展的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对3年内有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驾驶员和一年内累计两次超速20%以上的客运司机,运输企业要将其调离岗位或解聘。

  交通部门要求,在8月31日前,福建省道路运输企业要健全车辆、驾驶员的户籍管理制度,完善车辆和驾驶员档案。客运企业对3年内有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驾驶员,应当予

以调离岗位或解聘处理。客运企业不得聘用3年内有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驾驶员。对超速20%以上或超员的驾驶员暂停其驾驶资格1个月;对一年内累计2次超速20%以上或2次超员、1次超员50%以上、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员,调离岗位或解聘并在网上向社会公布。不予执行有关规定,交通部门将追究运输企业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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