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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能否问责职工社会公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9:14 东方网-劳动报

  记者王枫

  编者按

  上海市总工会一项对职工思想道德现状调查显示,当问及体现人群之间最大差别的因素在哪些方面时,有40.4%的职工首选“金钱财富”,而首选“道德修养”的仅为9.6%。职

工中重金钱、轻道德的倾向对于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无疑是一道障碍。而作为社会组成的一部分,在塑造公民社会公德心的过程中,单位无疑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提升职工素质、推动社会文明前进是其社会责任感的重要体现。

  社会公德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如何正确塑造职工的社会公德心、提高职工素质正成为当前许多企业面临的一个课题。

  ■新闻事例

  职工考试作弊被扣奖金

  职工小张在参加在职学历课程学习的过程中,为确保能通过考试,冒险请了“枪手”代考,谁知这次作弊行为却被监考老师逮个“正着”,并将此事通知了小张单位。一向顾及企业形象的这家单位因此扣罚了小张的当月奖金并在全体员工当中通报批评,对于单位这种做法,小张却颇为不服,他说:“我又没有违反单位的劳动纪律,参加考试是我个人的社会行为,与单位无关,凭什么要因此扣我的奖金?”

  小张找“枪手”代考的做法,确实有损社会公德,对单位的形象也造成了一定影响。随着市民大众对社会公德的普遍关注,今年以来,一桩桩有损社会形象的不文明行为陆续曝光于媒体而引发大众议论:海归女硕士乱穿马路被拘留10天、惊现网络的高跟鞋踩碎小猫脑袋的“虐猫”事件、公交车上竟无人为身患癌症的白发老人让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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