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匪深圳飞车抢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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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9:21 金羊网-新快报 |
案犯分别被判处8至13年徒刑 新快报讯(记者黄学民)近日,深圳盐田区法院判决一项飞车抢夺案件,四名被告以犯抢夺罪获刑。 据法院审理,3月9日9时许,被告人陈×兴、钟×辉、钟联×、黄×平四人,驾驶面 包车来到沙头角某银行预谋抢夺储户财物,事主韩某取款离开银行后,被陈×兴和钟×辉尾随并抢走30万元现金。得手后,陈×兴拿出两万元赃款由四人平分,每人分得赃款人民币50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飞车夺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夺罪,四案犯分别被判处8至13年徒刑及不同数额的罚金。一审宣判后,两名被告提出上诉。广东省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晓健/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