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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扰民”粤开展交通综合执法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9:21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陈志杰通讯员林清楚楚)为改变现行分散的交通行政执法带来的“执法扰民”等问题,广东省交通厅决定大力度开展全省交通综合执法改革。省交通厅将设“综合执法局”统筹全省交通执法,市县原来分散的“公路执法分局”及“水路执法分局”等将被撤消,实行属地综合管理。改革将在年底前完成。

  前天召开的广东省交通工作会议认为,在计划经济下形成的现行分散的交通行政执

法体制,存在着执法机构较多、执法力量分散、执法效率较低、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会议要求做好交通执法职能整合,清理整合省、市、县各级交通部门及交通领域事业、企业单位的公路水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港口行政,交通规费稽查等方面的职能。在整合职能基础上,将清理、归并和调理执法机构,组建“执法监督处、科、股”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分别作为省、市、县(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

  省里将加挂“广东省交通厅综合执法局”,市、县一级加挂“××市、县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各市、县不再设“公路执法分局”及“水路执法分局”。高速公路路政及航道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变由省直管模式,实行属地管理,也不再设“高速公路执法分局”及“航道执法分局”。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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