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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 动“老建筑”一块砖最高受罚1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09:33 大河网-大河报

  本报讯据《扬子晚报》报道,在南京,受保护的“老建筑”,即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区,将再也不能随便动了,动一块砖、挪一棵树,都要受处罚,视情形严重程度,最高要罚10万元。

  近日,《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条例》正式通过。《条例》规定,重要建筑和风貌区内的建筑不得擅自拆除或者迁移。就算“老建筑”是私人所有房

产,但只要被列入保护范围之内,如果要维修,也得先向有关部门上报维修方案。擅自改变重要建筑和风貌区内的风貌的,由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恢复原状。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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