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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维护农民消费权益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14:41 大众网-农村大众

  省委政策研究室农村处处长

  安全健康消费是农民的基本权力,维护农民消费权益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根本利益的客观要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近几年来,随着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农村消费市场变得更加庞大而充满活力。但是,农村消费环境不容乐观,农村消费维权工作仍然十分薄弱,“三假”(假化肥、假农药、假种子)、“三害”(假冒伪劣商

品、虚假广告信息、劣质服务)令广大农民深恶痛绝。农业生产资料的投入是农业生产的重要保证,农民一旦把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用到地里,将会造成农作物减产,甚至颗粒无收,不仅当年没有收成,而且连种子、化肥、农药、地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投入都无法收回;食品、日用品也是农民必需的生活消费品,一旦遭遇假冒伪劣的侵害,就会危害身心健康,甚至危及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农民消费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是关系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农村社会经济稳定的大事,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把维护农民消费权益,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消费环境,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

  首先,切实提高农业投入品和农民生活消费品的质量。目前,一些工业品经营者认为农民的购买力低,需求水准低,农民的消费权益自我保护意识差,农村市场的监管不规范,质次价低的商品在农村还大有市场。所以将质次的农业生产资料、食品、日用品乃至耐用消费品输送到农村市场,对农民群众的消费造成了很大危害。维护农民的消费权益必须从源头抓起,从工业品的质量抓起。城市企业要坚持面向农村,服务农村,研究农村市场的需求结构,探索农村的收入水平、文化层次、生活环境、消费习惯以及消费的新特点,并以此来调整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加快产品更新,用物美价廉、功能简单、经济实惠、经久耐用的商品打开农村市场,更多地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提高对农村市场的有效供给,不要让农村消费者成为消“废”者。

  其次,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改善农村消费环境。现在一些地方的农民群众对农村消费品市场缺乏信心,有的往往会直接到城市的名厂名店购买,从而增加了购买成本,耗费了时间,也有的干脆不买。净化农村消费市场环境,切实解决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农村市场的问题,应当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优质工业消费品下乡进村,让农民在家门口就买到称心的商品。应当鼓励城市的名厂名店面向农村发展农村物流配送或连锁经营,形成以城市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这样信誉度高,制约性强,商品质量有保障,能够有效地激发农民群众的消费热情。近年来商务部在全国启动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我省供销社、邮政系统积极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都为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发挥了很大作用。农资部门开展“三下乡”活动,将优质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机、农业灌溉塑管等送到乡村销售,效果也很好。

  第三,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农民消费权益,职能部门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把整顿农村市场和维护农村食品市场安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重拳治乱。一是各级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的职能作用,严格执法,加大对农村市场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及欺诈行为,斩断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农村的渠道。二是公安、医疗、工商、税务等行政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和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做到以较少的社会投入,更好地保护农民消费者权益。三是将12315行政投诉和消费者协会的维权职能从城区延伸到农村,建立起城乡一体的消费维权网络,把维权工作做到农民家门口,为农民消费维权创造便捷的途径和方式,及时受理农民群众的投诉并及时认真解决。

  第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消费维权意识。净化农村消费环境,维护农民消费权益,还必须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和能力,消除假冒伪劣商品滋生的土壤。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农村进行广泛的宣传,提高农民识假、辨假、拒假的意识,形成假冒伪劣商品人人喊打、人人能打、人人会打的局面,让假货在农村无处藏身。有关部门要坚持走进乡村、走进集市、走进农家,主动送法下乡,使广大农民了解相关商品知识,掌握维权、投诉、诉讼等相关程序、内容和要求,增强自身权益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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