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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湖南”征文活动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17:55 红网

  为进一步对外宣传湖南悠久的历史文化、丰富的物产资源、秀美的自然风光,全面、客观、真实的对外推介湖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和巨大成就,切实提高湖南在海内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湖南良好形象,中共湖南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湖南日报、湖南人民广播电台、湖南卫视、红网、潇湘晨报、三湘都市报、湖南在线决定于2006年7月20日—9月30日联合举办“魅力湖南”征文活动。征文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旨

  

  通过组织举办“魅力湖南”征文活动,引导参与者从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历史文化、民俗风情、山水风光、名人名胜等各个角度,创作多种形式的美文,以供外宣媒体包括网络媒体采用,从而对外充分展示湖南独特魅力,提高湖南的美誉度;对内激发民众爱家乡、爱湖南、爱祖国的热情。同时,为多角度、多侧面介绍湖南累积资料。

  二、稿件要求

  

  应征稿件必须紧扣“魅力湖南”主题,从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历史文化、民俗风情、山水风光、名人名胜等角度介绍湖南的情况;内容必须真实准确,选题和题材不限,文笔生动优美,字数在2000字以内。

  三、投稿方式

  参加征文活动者于2006年9月30日前,将应征稿件邮寄至红网编辑部或总编室,或发送邮件到rednet@163.com,来稿注明“魅力湖南”征文字样,并留下姓名、电话、通信地址、邮编和E-Mail,以便联系。所有投稿概不退还,自留备份。湖南日报、湖南人民广播电台、湖南卫视、红网、潇湘晨报、三湘都市报、湖南在线等开辟“魅力湖南”专栏,刊发优秀稿件。

  版权说明:应征稿件版权完全归作者所有,但组织方有权将获奖作品在媒体上登载和编印成图书对外发送。

  四、评奖刊发

  征文结束后,“魅力湖南”征文活动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对应征稿件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进行奖励。举办方还将把部分优秀稿件编印成中、外文对照的图书,作为外宣品对外发送。

  中共湖南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湖南日报

  湖南人民广播电台

  湖南卫视

  红网

  潇湘晨报

  三湘都市报

  湖南在线

  2006年7月20日

稿源:红网 作者:洪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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