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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4日18:5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24日电(记者刘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24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帮助水库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国务院决定在全国销售电量上平均每千瓦时加价6.2厘钱,建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记者了解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已包含在6月30日出台的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的调整方案中。

  这位负责人就6月30日出台的电价调整方案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水库移民顾全大局,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因此,有必要加大对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力度。这次国务院决定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以扶持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这位负责人说,为了帮助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国家先后设立了库区维护基金、库区建设基金和库区后期扶持基金,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对保护移民权益、维护库区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扶持政策不统一、扶持标准偏低等原因,目前不少水库移民生活仍较困难。

  发展改革委提供的数据显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兴建了3300多座大中型水库,在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生态等方面发挥了巨大效益,尤其为电网调度和安全运行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多年的水库建设产生了两千多万水库移民,分布在全国31个省区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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