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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先进”岂能用工人死亡人数衡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0:06 红网

  为吸取七台河东风煤矿“11•27”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责任追究力度,黑龙江省已决定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地方党政领导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规定省内市(地)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县(市、区)、乡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的,将对地方党政领导予以“一票否决”,不能评先进、优秀和模范。(7月22日新华网)

  对七台河东风煤矿重大爆炸事故,黑龙江省只是这样汲取“惨痛教训”,笔不禁哑言失笑!难道一线工人的生命只相当于领导们的政治荣誉吗?死亡30人、10人以上的相应地方党政领导“一票否决”,不能评先进、优秀和模范,那么死亡29人和9人就可以高枕无忧相安无事了?就可以“全票”照评先进、优秀和模范了?

  这真是幽默到家的“教训”!这些年大大小小的亡人生产事故尤其是各地“矿难”发生后,相关责任领导坐牢法办的,撤职降职的,行政处分党内处分的,简直不可胜数。但就是治理不了频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那些失去党性、人性和良心的党政官员,为了一己私利依然不惜铤而走险,漠视安全生产法规,不断上演一幕幕失职渎职的丑剧。连坐牢、撤职和处分都不足以震慑的腐败官员,以“一票否决”,不能评先进、优秀和模范等类似作秀的方式来考核相关领导,能够真正起到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作用吗?这种目标考评,说得好听点叫做样子走形式,说的难听点叫蒙混领导欺骗群众。

  国家安全生产总局局长李毅中说要“铁腕”治理矿难等安全生产事故。这个“铁腕”,对那些于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指的恐怕不会只是“不能评先进、优秀和模范”吧?如果对于安全生产事故,一个地方党政领导只要承受这么点压力,只要承担这么点“违规成本”,那么他们可能会宁愿放弃所谓的“先进、优秀和模范”,而抱着侥幸心理去赌“发家致富”的机会的。

  我向来反对把工人的死亡数字,作为考核官员的“政绩”标准。这不仅残忍,而且是对工人生命的亵渎。还有,现在关于死亡(不管是天灾还是人祸)的瞒报甚至不报的丑剧正在不断上演,将来的黑龙江官场,会不会因为生产事故死亡的“标准人数”而扯皮或者做假呢?在利欲尤需“功名”遮掩的当下,假使各地都以黑龙江这样的方式考评考核干部,那么生产安全和工人的生命安全保障会得到实质性的改善吗?笔者很是忧心!

稿源:红网 作者:贾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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