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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发展肯给遗产保护让路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0:06 红网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求是》上撰文称,当城市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发生冲突的时候,为了保存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遗产,经济利益应该做出必要的让步,不论国家的还是地方的利益,都必须为保护人类的共同文化遗产作出牺牲。(中新网7月24日电)

  文化遗产保护和城市发展发生冲突,实乃常态。犹如两个人打架,每逢这二者赤膊对阵,弱者往往是文化遗产保护一方,强者十拿九稳是城市发展的建设者。二者相遇,单局

长呼吁城市发展应该给文化遗产保护让路,无异于一个弱者的呐喊。问题是,强者是否欺负弱者,不在于弱者的自我求救,也不在于弱者的善良愿望,而在于强者。指望强者良心发现,不是不行,而是这种希望实在太渺茫了。对城市发展负责,对历史文化遗产负责,如何让强者双重负责起来,才是当务之急。

  在开采矿产资源和保护有限矿产资源方面,现实中“胜出”的开采派,“败北”的是保护派。无独有偶,当城市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变成“鱼与熊掌之争”,谁是“鱼”,谁是“熊掌”,“鱼”和“熊掌”能否得兼,很难有个定论。如果我没说错的话,现实社会中,百分之九十的地方官员,最终将城市发展当作重中之重的大事,也就是所谓的“熊掌”,在和文化遗产保护不好同步得到的情况下,舍弃文化遗产这个“小鱼”,一心去啃“熊掌”上的肥肉,再常见不过。单局长建议他们将文化遗产保护当作“熊掌”,束之高阁,牺牲城市发展这个“鱼”,我怎么觉得中国绝大多数的市政当局,不甘心当孔融,主动“让梨”。要知道,让梨意味着让利,让利意味着要牺牲自己的政绩之“利”。公利和私利进行“拳击赛”,掌握着行政大权的“拳击运动员”,假公济私,把文化遗产保护这个“形而上”的公利对手,早不知给打翻多少回了。

  国学大师南怀瑾先生不止一次说过,一个国家经济落后并不可怕,可以通过一百年左右的奋发图强,迎头赶上;一个国家被侵略者占领了,这个国家的人民可以赶走侵略者;倘若一个国家的文化发生断代,或者被割裂、被消灭,则这个国家就再也没有恢复的可能性。历史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最为宝贵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统一体,破坏了它,无异于是对文化遗产的“屠杀”。如果因为城市发展把一个国家的文化遗产糟蹋个差不多,距离“文化亡国”,也就为时不远了。

  对历史负责,对后世子孙负责,是理性政府、文明政府的分内义务之一。城市发展VS文化遗产保护,不是谁给谁让路,而是考验政府是否守法的问题。守法的城市发展,必然是城市发展自觉给文化遗产保护当兄弟,对历史这个“兄长”恭敬有加。否则,一时的让路,文化遗产保护的安危依然存在,那样的话,暂时的让路,意义何在?

稿源:红网 作者: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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