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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汛情可越级上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1:43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李春炜通讯员刘栋涛)昨天,记者从市防汛办获悉,为了能及时给抗洪抢险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市防汛办发出通知,要求险情、灾情发生后,各地在组织抢险救灾的同时,要在第一时间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上报省、市防汛办值班室。

  对险情、灾情报告不及时、信息处理失误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突发险情、灾情的上报要指定专人负责。此外,当发生重大突发险情和重大灾情的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报告,可同时抄报上级和同级政府及防汛指挥部门,不能迟报、漏报、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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