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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门口摔伤腿业主难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2:40 重庆晚报

  摔伤者称是被物管修建的铁桩绊倒

  本报讯被小区门前未拆除干净的一寸多高的拦车桩绊倒摔伤已近三月,却不知应找谁来为医疗费埋单。昨日,郑先生打进本报热线投诉。

  郑先生家住七星岗地母亭小区,据他介绍,以前该小区门前有一排挡车的铁柱。去

年底,这些铁柱拆除,却残留了一些约一寸高的铁桩。由于人行道较窄,过往行人又多,稍不注意就易绊倒。今年5月3日,他在此被这铁桩绊倒,右脚摔伤,医院诊断为“滑膜炎”,但医治了近三月仍未好转,现右脚不能正常行走。郑称,这几月来,已花去治疗费5000多元,曾是家里经济支柱的他现已无法工作,“生活都成问题更别提治病了”。郑认为,物管公司应承担一部分责任,但多次找其解决,都无结果。

  昨中午,记者在该小区门口见到,约50米长的距离,每隔10几米就有3个并排的铁桩。一些过往的居民表示,他们也都被绊倒过。附近一烟摊老板称,在此被绊倒的起码在20人以上。而附近的一些居民均称,铁桩的修建和拆除都是该小区物管公司在负责。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物管公司,卫经理称,这些铁柱的确是为管理车辆而修建的,但因时间太久,已不能确定是否为物管所修。卫表示,先彻底了解此事后再谈责任问题。但对该处现在仍存在的安全隐患,卫表示,将立即联系工程处尽快将这些铁桩全部抹平。

  对此,本报新闻律师团、志同律师事务所陈昊律师认为,小区附近的安全防护义务与小区物管有一定的关联性。如该挡车铁柱当初是由小区物管修建的,则小区物管应赔偿摔伤的郑先生。

  记者任文劼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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