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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哥哥 被告庭上洒泪后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3:41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黄晓龙 马鲜 记者 谭勇) 昨日上午,新都区人民法院对黄维银杀死哥哥一案进行了一审。被告人黄维银对自己杀死哥哥一事供认不讳。法庭上,黄维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当场泪洒法庭,愿意接受法律制裁。法院考虑到黄维银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很好等具体情况,审判长当即宣布休庭,择日再判。

  法庭上,新都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公诉人对被告人黄维银提起了公诉。公诉人称,今年2月20日晚,死者黄维富酒后来到被告人黄维银家,因积怨,黄维富与黄维银发生争吵,继而双方发生抓扯。在抓扯中,被告人将一把水果刀刺上黄维富胸部,黄维富因抢救无效当场死亡。公诉人认为,此案系家庭纠纷处理不当而上升为刑事案件。在案件中,死者黄维富酒后主动挑起事端,应负很大责任。案发后,黄维银主动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且十分配合公安机关和公诉机关,认罪态度很好,且有自首情节。按照法律规定,应酌情考虑从轻判决。

  法庭上,当审判长将村民要求法院从轻处罚黄维银的联名信展示给黄维银时,黄维银当场洒泪。审判长认为,虽然被告人杀害哥哥的行为得到了村民的谅解,但法律不等同于谅解,被告人还是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法庭上,黄维银表示自己对杀害哥哥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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