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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还当不当农民 全凭自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4:16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本报记者 李娟

  2006年6月中旬的一天,温江区万春镇幸福村的村支书郭建平从镇上带回一条让全村人震惊的消息:区上出台新政策了,哪家愿意放弃自家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就可以和征地拆

迁一样享受政府的安置补偿政策,到政府规划的安置区内居住,还可以进城优惠买房!

  一石激起千层浪,“要不要继续当农民,现在全凭自愿了”——这个消息在田间地头、村前屋后迅速传开,农民奔走相告,彻夜难眠。之后的短短一个月时间里,温江全区有近800户农民报名要求自愿放弃宅基地和承包田。

  “农民反响这么激烈在我们的预料之中,下一步我们要对已经报名的农民进行审核,看他们是否符合‘隐性失地农民’的条件。”昨日,温江区农委主任王晓萍在接受采访时说。

  放不放弃土地 自主决定

  温江出台新政策,就是为了鼓励已经在城里打工或从事其他经营的农民放弃对自己实际意义已经不大的承包田和宅基地,进入城市居住,成为名副其实的城里人。

  所谓“隐性失地”,是指某些农民已经在城里打工或从事其他经营,不再依靠土地作为生活的主要来源。温江出台新政策,就是为了鼓励这批农民放弃对自己实际意义已经不大的承包田和宅基地,进入城市居住,成为名副其实的城里人。

  这一新政策,来源于6月10日温江区以区委、区政府的名义出台的《关于鼓励农民向城镇和规划聚居区集中的试行意见》。随后,该区又以区两办的名义出台了国土、财政、建设、社保等部门的相关配套文件。通过这些文件,建立了鼓励农民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有偿置换制度。

  《试行意见》中说:“对自愿放弃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入城镇和规划聚居区的农户,区公安分局根据实际居住地将其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与此同时,他们要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就业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就是让愿意进城的农民自愿成为失地农民,而政府给他们失地农民的待遇。

  温江区委政研室的负责人说:出台这一政策,就是要让这些农民能够享受到与失地农民一样的优惠政策和公共服务。

  想要搬进城住 自愿申请

  与一个多月前幸福村村支书带回相关消息时相比,村里已经悄然无息地发生了巨大变化。“我们村已经有170多户报了名。”

  昨日,记者来到万春镇,这里在撤乡并镇以前是镇子乡,属于温江北部比较偏远的镇乡。正因为它相对比较偏远,所以“放弃承包田和宅基地”这一政策,在这里引起的反响特别大。

  基层把这一政策简称为“双放弃”。与一个多月前幸福村村支书带回这个消息时相比,村里已经悄然无息地发生了巨大变化。“我们村已经有170多户报了名。”幸福村村支书郭建平介绍,“6月中下旬,政策刚刚公布的时候,没有哪一个村民不关心,都来咨询我,把我喉咙都说痛了,后来印了个政策解读表,发给各个生产队。”

  郭建平介绍,报名自愿“双放弃”的村民分为好几类:

  一类是在城里打工或从事其他经营,不再依靠土地生活的,比如10社的李小全(音),已在城里做生意几年了,并且购置了房子,他自家的承包田多年来都是送给别人在种。

  报了名的还有两个社的社长,一个是9社的社长余涛,他的子女都已经在城里上班并买了房子,一直担心他们老两口在乡下没人照顾,借这个机会,他打算不再种田,搬到城里,他戏称:“我这也叫脱农皮哩,当了一辈子农民,也让我尝尝当城里人是啥滋味!”“子女已经从农村出去了,想把父母也接出去,像余涛这种就是第二类。”

  郭建平介绍说,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年龄在五六十岁的农民,他们考虑到自己的劳动能力在减退,如果把田租出去,每亩1000元/年,20年的收入才2万元,而如果现在自愿放弃“两权”,也能拿到一定的补偿;因为满了60岁(女的满了50岁),还可以立即开始领社保,按失地农民的标准,每个月可以领210元的社保金,也算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而对于农民最大的诱惑,应该是那一套安置房。郭建平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现在进安置小区,政府给补贴,农民可以按照每平方米300元左右的价格购买安置小区的房屋,每个人的面积35平方米,一家三口人就是100余平方米。过三年后,这套房屋就可以上市交易,按那时的市价,将是一笔很可观的财富。拿一个村民的话来说叫“老院子变现钱”,划得着。

  据万春镇负责此事的何镇长介绍,目前来看,距离城镇较远的片区村民要积极一些,而靠近城镇片区的村民更多的还在观望,因为他们在城镇规划区内,有征地拆迁的可能,“他们还在观望会不会有更优惠的安置政策。”

  打破镇域限制 自由择居

  “这下子农民想在哪里住,就可以在哪里住了,在温江区内,农民有选择在哪个区域居住的权利。”

  在这一新政策出台之前,基层中有句话:“各人的娃娃各人抱。”因为镇与镇之间拆迁安置标准不同,如果要异地安置农民,会涉及“找补”的问题,“镇与镇之间算起账来太麻烦”。但在新政策中,明确规定可以跨镇域进行异地安置:“跨镇域置换安置房的,由各镇街按置换房屋所处的区位和地段差异、建筑及配套设施建设等实行差价结算……差价由区财政给予补贴。”

  目前,温江已经选择了四个点作为农民跨镇域安置的集中区,万春的花乡民居,涌泉的花土社区,公平的正中社区,以及永宁的时代新庄。自愿放弃宅基地的农民,可以跨村(社区)、镇(街道)区域在全区范围内,用原宅基地的产权置换新型社区的住房。“这下子农民想在哪里住,就可以在哪里住了,在温江区内,农民有选择在哪个区域居住的权利。”

  新闻链接

  解疑温江新政三大细节

  细节1部分问题 仍待确定

  虽然已经出台了总体政策,但由于在具体操作上没有可以借鉴的经验,该政策在实施的初期还有不少细节问题亟待解决。对此,温江区相关部门专门收集了农民提出的“关于安置补偿的20个问题。”比如,农民符合哪些条件才有资格“双放弃”?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如何补偿?地面附着物如何计算赔偿?有老林盘的如何计算补偿面积?审批程序是怎样的?农民社保如何购买?这些问题由区农委、国土、城建、社保等部门反复讨论,目前已经整理出答案报区委区政府审阅。

  下一步,区农委还将组织各镇(街)以及村(社区)干部,就这些问题进行培训。

  细节2资金制约 分批实施

  此项政策的启动,需要政府财政先期垫付对农民的补偿费用。其他需要预先垫付的费用还包括为农民购买社会保险的费用、农民转移就业补助费、入住规划区农民的水电气和物管费等等。如果一次性要求跨区域安置的农民户数达到500户,还要为他们专门修建安置小区。这些费用都由区财政部预先垫付。对此,温江区财政感到了极大的压力。

  温江区农委主任王晓萍透露,通过粗略的测算,如果安置补偿500户“双放弃”的农民,将花费1.5亿元。因此,由于资金的制约,农民的“双放弃”将分批实施。

  细节3置换土地 如何经营

  “相当于是政府用现金来‘收购’农民手中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政府买的是土地的预期未来。”温江区相关负责人这样评论。

  这一政策的制定,贯穿了经营土地的理念。为了融资以及管理的方便,温江区让两家国有投资公司——城投公司和隆博公司介入其中。被放弃的承包地在经过整理后,符合预征收储条件的由区土地中心收储,其余的由区隆博公司统一管理,进行土地流转,引入大的业主经营以增加收益。

  宅基地、承包地被征(收)用为国有土地或土地指标实现异地置换后,通过拍卖、开发等方式获得的土地收益,按比例提取专项资金,偿还区、镇(街)财政前期用于农民安置的费用支出,其余的由区政府统筹安排,用于集中居住区的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农民社保和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

  记者手记

  让农民自主选择身份有探索意义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为了一个“城市居民”的身份,不少人曾拿钱买“农转非”的指标;近些年,通过引入项目、征地拆迁,失去土地的农民有了城市户口;而随着温江“大集中”新政策的出台,对于今天的温江农民来说,当不当城里人,已经是自己说了算了。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不少农民脸上露出了可以自己决定自己身份的喜悦。

  让农民决定自己还要不要土地,让农民决定自己还当不当农民——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具有探索意义,势必会对推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促进“三个集中”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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