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不得通过造血干细胞移植谋取不正当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4:24 光明网-光明日报

  本报北京7月24日电(记者胡其峰)要建立造血干细胞来源登记制度,保证造血干细胞来源合法、可追溯;不得通过造血干细胞移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泄露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这是卫生部日前发布的《非血缘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和《非血缘造血干细胞采集技术管理规范》中针对造血干细胞移植和采集技术管理所作出的规定。

  上述两个管理规范分别对开展非血缘造血干细胞采集、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的医疗机

构提出了基本要求,包括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血液内科专业诊疗科目,是三级甲等医院或者血液专科医院,以及相应的人员基本要求和技术管理基本要求等。取得造血干细胞移植、采集项目登记的医疗机构方可开展造血干细胞移植、采集,并由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提供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检索。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