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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父亲起诉女儿很有必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6:00 光明网
罗瑞明

  不久前引起媒体广泛关注的济南大一女生王静办“反二奶网站”,声讨父亲王志华一事(本报曾连续报道)有了最新进展。记者获悉,19日,王志华向济南历下区法院起诉,要求王静停止对其名誉权的侵害,并在报纸和网站上赔礼道歉。法院已正式受理该案。(7月20日《海峡都市报》)

  王静两上中纪委状告父亲“包二奶”并自建“父亲不如西门庆”网站的事经媒体报

道后,闹得沸沸洋洋,众说纷纭,女儿王静大有不把父亲搞倒誓不甘休之势。其父王志华面对自己的亲身骨肉损害自己的言论一忍再忍,这种丑闻一般正常人早就难以忍受,能够容忍到今天,可见做父亲的大度。笔者认为早就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这一问题。

  女儿举报父亲不仅仅是一种大义灭亲的举动,更体现一种公民的权利,但是这种举报必须以事实为根据,适可而止。王静从上到下状告,甚至两上中纪委,按说对一个一般干部,从上到下能如此重视,可见对此事的负责态度。但是任何举报都必须有根有据,以理服人,王志华之所以没有按照举报人的想象予以处理,可见事实并非举报人想象的那么严重。本来通过正常的渠道进行举报就能弄清是非曲直,无须造出太多声势,但是又是不断的通过媒体进行意想的推测,又是自建网站进行苛刻的指责,把一个事由没有得到证实的人当作西门庆,这无疑太过分了。虽然作为一个父亲可以忍受亲身血肉的一再恶搞,但是父亲也是一个普通的人,他也有自己的自尊心,也知礼仪廉耻,再能忍让也有个度。女儿知不知道,她伤害的不仅仅是自己的父亲,而且还伤害着另一个女人,父亲可以原谅,但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益是不能侵犯的。

  王静之所以状告不止,缘由在于父亲同母亲离婚,开始的动机是想挽留父亲不想让父亲离去,用她的话来说“宁毁爸爸的前途,不毁这个家”,离婚已成为事实后,便从爱到恨,做出了许多与其年令不相符的事。王静只是一个才出世道的大一学生,对父母感情纠葛不一定那么清楚,但是作为王静的母亲就应该宽容大度,事到如今,毕竟王志华还是女儿的父亲,毕竟王志华还要承担相应的扶养费用,对原夫的无端伤害对其本人,对女儿,对家庭都将带来严重的后果。但是作为母亲的她,对于女儿的言行从目前所有报道中没有看到有效的劝阻,这种默认和放纵客观上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王志华受到如此巨大的精神创伤与一些媒体的极力渲染也有关联,一些媒体也许出于对小姑娘的同情,也许对“包二奶”的义愤,也许为了猎奇,有的报道标题煞有介事,有的内容明显的偏袒,是是非非叫人难以明辨。这些都助长了王静无效的状告和自办网站的不成熟心态。

  作为女儿的王静对父亲的不饶不让,口口声声说是在挽救他,究竟挽救的是什么?是让他回到身边同母亲复婚还是送他进监狱或受到严厉的党纪政纪处分,这些都不是一个不太成熟的大一学生所能做得了的,最终的结果将是徒劳。作为大学生的王静应该更多的把精力放在学习上,放在照顾孤单的母亲身上,不能抱一时的怨恨,过多的纠缠,无端的伤害父亲。笔者在此无意过多指责阅历不足的王静,但是对王静的言行确实难以理解。

  作为父亲的王志华一而再再而三的受到丑事的侵袭,可想而知,对于一个男人,对于一个有脸有面的公务员是多么的羞耻,这状告者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亲身骨肉,这使他的处境更为尴尬。我们可以理解其欲诉不能,欲忍不成,不是非到万般无奈,忍无可忍他是决不会诉讼于法律。笔者认为,父亲起诉女儿的举动是必要的,迟了断不如早了断,让人指指点点,不如痛快一些,该撕破的脸皮还得要撕破,该告白于公众还是要告白于公众,还其事实的本来面目,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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