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建筑业不良行为上“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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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6:03 大河网-河南日报 |
本报讯(记者聂广鹏通讯员赵同增)7月21日,记者从新乡市建委获悉,该市为确保消费者权益、维护农民工利益,大力整顿建筑市场,开展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工作,从5月份至今,共有11起不良行为被列入该市建筑行业的“黑名单”。 所谓不良行为,就是违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损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据介绍,这11起不良行为中,建设单位不良行为2起,施工单位不良行为9起 ,涉及单位11个,责任人7人。据悉,该市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建筑业各方主体,将依法作出降低企业资质、清出本地建筑市场、取消半年至一年投标资格、责令停业整顿1至3个月、取消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罚。②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