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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难道不算是商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6:04 大河网-河南商报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郑京平表示,不能直接把商品房价格纳入居民消费居住类商品价格里去,因为商品住宅是一个很特殊的商品,它既具有消费功能,又更多地具有投资功能(7月22日《新京报》)。

  按照最新公布的数字,今年上半年CPI(消费者物价指数)比去年同期温和上涨1.3%,增幅回落了一个百分点。但这样一个“温和”的数字显然跟老百姓的切身感受是有

差距的,也令很多学者感到匪夷所思。今日闻听了“房价不纳入”的统计标准,或许便可以明白CPI老是“温文尔雅”的原因了。

  既然统计局认为,有房价纳入的CPI将会大幅波动,进而“影响宏观经济形势的观察”;那么,没有房价纳入的CPI意味着什么呢?无论房价如何上涨,都是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无关。那么,没有买房消费在内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指导意义有多大?国家统计局城市司副司长孟庆欣曾解释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CPI与某个地方某个人具体的微观感受不一样是正常的,对此既不能说人们的直观感受“不对”,也不能说统计数据“错了”。但总是与大多数老百姓直观感受差别甚远的统计数字,还有多少公信力与实际指导力?

  (原载《现代快报》,作者:毕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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