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甲等、血液专科医院 可从事非血缘造血干细胞移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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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6:04 大河网-河南商报 |
本报讯(记者连惠燕)非血缘造血干细胞移植将实行准入制。三级甲等医院或者血液专科医院才有采集和开展造血干细胞移植的资格。 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卫生部日前正式公布《非血缘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和《非血缘造血干细胞采集技术管理规范》。 规范要求,采集和开展造血干细胞移植的医疗机构必须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血液内科专业诊疗科目的三级甲等医院或者血液专科医院。 采集规范还要求,采集机构要建立捐献者来源登记制度,保证造血干细胞来源可追溯。不得通过造血干细胞采集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泄露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 采集造血干细胞前,医疗机构必须对捐赠者进行必要的检查,防止患者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感染其他疾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患者、肝炎病毒携带者、梅毒患者等患有经血液传播疾病者和恶性肿瘤、遗传性血液疾病患者等的造血干细胞不得用于造血干细胞移植。 据悉,按照卫生部的规范要求,省卫生行政部门从即日起开始组织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