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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支持提高电价 称电网企业赢利不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6:4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7月24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7月24日就上月底出台的电价调整方案的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保证低收入家庭生活不受影响

  问:发展改革委6月30日出台了电价调整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主要是为了解决煤炭价格上涨、征收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基金和可再生能源附加、电厂脱硫改造以及电网建设资金不足等问题。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在调整居民生活电价时采取切实措施,保证低收入家庭生活不因用电价格调整而受到影响。

  坚持煤电联动鼓励清洁能源发展

  问:这次电价调整的原则是什么?

  答:这次调整电力价格遵循以下四条原则:一、坚持煤电价格联动;二、按社会平均成本定价;三、保护环境和鼓励清洁能源发展;四、促进厂网协调发展。在提高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的同时,适当提高电网输配电价,增强电网企业融资能力,保证电力能够“发得出、用得上”。

  不是提高电力职工收入而是增强融资能力

  问:为何要提高电网企业的输配电价?

  答:目前电网企业的赢利能力,还达不到能够正常发展的水平。因此需要适当提高输配电价,以增强电网企业的融资能力。需要强调的是,发展改革委一直重视垄断行业的成本约束问题。这次电价调整,不是解决电力企业职工收入问题,而是疏导电厂燃料成本上升、电网建设资本金不足等矛盾。

  加大推进城乡工商业用电同价力度

  问:本次电价调整,对销售电价有什么新的改革举措?

  答:一是今年将全国中小学用电价格一步调整到位,全部执行居民生活电价,大大减轻了中小学校电费负担,有利于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二是在全国已基本实现城乡居民用电同价的基础上,今年加大了推进城乡工商业用电同价的力度,农村工商业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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