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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在电价中开征可再生能源附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6:55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刘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24日表示,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国家每度电开征1厘钱的可再生能源附加。可再生能源附加也已包含在6月30日出台的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的调整方案中。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的重要途径。一般情况下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要高于常规能源。可再生能源法明确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高出常规能源发电价格部分,在全国范围内分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还表示,为帮助水库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国务院决定在全国销售电量上平均每千瓦时加价6.2厘钱,建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记者了解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已包含在6月30日出台的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的调整方案中。

  这位负责人就6月30日出台的电价调整方案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水库移民顾全大局,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因此,有必要加大对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力度。这次国务院决定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以扶持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编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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