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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肥手术致胃功能丧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8:41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7月24日讯 记者王晓雁 “我当初只是想减些肥啊!”女大学生张小丽(化名)悔恨交加:减肥手术导致基本胃功能丧失,不能正常进食。她把医院和医生一起告上了法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于今日上午受理该案。

  张小丽在起诉书中称,听张能维主任称做过多例减肥术、术后不留明显疤痕、能达到减肥的效果且一至两周后即可正常工作,自己便于去年9月在北京世纪坛医院由张能维主刀

做了“腹腔镜下胃肠旁路术”。此后,她出现持续性的腹痛、呕吐,甚至被当时其所在地的四川某医院下发了“病危通知书”。在反复数次入院后,今年2月7日,张能维为张小丽重新开腹,将断开的胃吻合。然而出院至今,张小丽仍不断呕吐、不能正常进食,腹部还留下了一处长达13厘米的手术疤痕。

  事后张能维出具的“手术示意图”显示,原告被断开的胃占整个胃的4/5以上,后虽将被断开的胃重新吻合,但由于被断开的胃闲置五个月之久,已呈亚铃状萎缩,其功能已经基本丧失。

  张小丽认为:张能维和北京世纪坛医院均不具备相应的医疗美容服务资质,且断胃手术并无诊疗依据。北京世纪坛医院任用没有资质的张能维从事医疗美容服务,造成自己不能正常进食、胃体改变、腹部留有手术疤痕的损害后果,两被告共同侵害了张小丽的生命健康权,因此应当承担本案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她各种损失共计451432.16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记者随后与被告之一的张能维取得了联系,对于此案,张能维言语显得非常谨慎,只坚持称自己肯定有相应的资质,“我要没有资质,那我怎么会做这种手术?”其余的并不愿意多说,表示等待法院的公正判决。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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