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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商业受贿行为的经济学思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治理商业贿赂,既要治理商业行贿行为,更要治理商业受贿行为,因为后者是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所以也是工作的重点和核心。只有准确把握商业受贿行为的发生机制,才能制定有效的应对策略。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商业受贿行为是受贿者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受贿行为是否发生,取决于受贿者的预期收益和预期成本的比较。

  受贿的预期收益与受贿收益不同。受贿收益包括受贿者所得到的各种实际收益和心理满足。预期收益除了与受贿收益有关外,还与受贿被发现的概率有关。受贿收益越大,被发现的概率越小,受贿的预期收益越大。

  受贿的预期成本与受贿成本不同。它受受贿成本与受贿被发现的概率的影响,与受贿成本同方向变化,与受贿被发现的概率反方向变化。受贿成本包括心理成本、惩罚成本和机会成本。心理成本是指受贿者在作出受贿决策时,需要经受内心的恐惧和自责,改变自己的道德观念,放弃循规守法的操行,面对社会舆论的谴责等等。惩罚成本是指受贿行为一旦暴露,将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党纪处罚、政纪法规甚至刑事处罚。惩罚成本的大小要受处罚力度的影响,处罚力度越大,惩罚成本越大。一旦东窗事发,受贿者现有的收入、声誉、升迁机会和种种待遇,以及家庭幸福等,都会丧失殆尽,这些就构成了受贿的机会成本。它是一种间接成本,只有在受贿行为被发现后才会承担。

  只有受贿的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时,受贿行为才可能发生。并且,预期收益超过预期成本的幅度越大,受贿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治理商业受贿行为,最佳方法就是使受贿的预期收益小于预期成本。由于各种因素影响,这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但减少受贿的可能性的方法是有的,那就是减少受贿的预期收益,增加预期成本。也就是说,要减少受贿收益,增加受贿成本,提高受贿行为被发现的概率。

  受贿收益的物质方面来源于行贿者的支出,不可能超过行贿收益。而行贿收益取决于受贿者所能控制的稀缺经济资源。因此,尽量减少受贿者控制的稀缺经济资源,是减少受贿收益的有效之策。目前,商业贿赂犯罪多发生在医疗、电信、金融、建筑、土地、交通等行业,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这些行业是高度垄断行业,经济资源由少数人员掌控,而对这些人特别是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往往比较薄弱,客观上给商业贿赂犯罪提供了空间。因而应努力降低这些行业的垄断程度,打破经济资源掌控者的绝对控制权,减少这些资源给他们带来不合法利益的机会。比如,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拍卖、征税等形式。

  受贿收益的心理方面依赖于受贿收益的物质方面。减少受贿的物质收益,就会减少其心理收益。减少心理收益的另一种有效方法是加强教育,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和氛围。营造诚实守信的商业文化和社会氛围,以及浓厚的反对商业贿赂的舆论氛围,增强有关人员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降低他们的侥幸心理预期,加重他们对其受贿行为的内疚感和恐惧感,从而降低其受贿意愿。这不仅能降低受贿收益,还能提高受贿的心理成本,激发群众参与治理商业贿赂的热情,提高受贿行为被发现的可能性。

  治理商业贿赂,除了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受贿的心理成本外,还应采取措施提高其惩罚成本和机会成本。惩罚成本依赖于处罚力度,处罚力度越大,惩罚成本越大。目前,国内关于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条文过于分散,惩治条款欠缺,侦查管辖分工不明,制裁力度不够,执法尺度不一,导致在反商业贿赂实践中法律虽貌似严厉而实际效果不彰。因此笔者建议,应尽快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以及相应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形成反商业贿赂的法律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及个人的信用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联合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和金融管理制度等。加快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通过健全和完善治理商业贿赂的制度和法规,把全社会的商业经营活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此外,要加强监察、工商、税务、审计、检察以及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及联席会议等制度,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形成反商业贿赂的综合治理体系。

  机会成本也是影响受贿行为的重要因素。机会成本越高,因受贿而可能带来的损失也就越大。如果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收入低于而不是相当于可比的私营部门的收入,商业受贿的滋生就难以避免。这种收入差距越大,受贿就会越严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现有收入水平,也有助于减少受贿行为。

  加强监督和查处力度,都可以增加受贿行为的暴露概率。商业贿赂隐蔽性强、取证困难,当前的监督制约显得软弱。因此,防治商业贿赂需要各行各业结合工作实际,以垄断行业和关键部门的实权人员为重点,切实加强内外部监督,有效抑制权力对市场经济的不当介入,最大限度地减少商业贿赂赖以产生的土壤与空间。在内部,一要提倡重大事项集体研究;二要加强财务、政务公开;三要充分发挥内部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作用。在外部,要采取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聘请廉政监督员等措施,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建立投诉举报激励机制和保护举报人制度,同时要虚心接受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此外,从宏观上应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金融监管体制等改革,健全国有资产监管等制度。

  从商业贿赂行为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入手,加大查处力度。着力解决本地区本部门商业贿赂行为易发多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对本部门本单位的物品采购、产权交易和项目审批等重大决策和重要制度作深入回溯分析,对关键部位做细致排查过滤,准确掌握财务、资金、物品的真实流向。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自查结果及群众投诉情况,确定治理重点,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

  综上所述,受贿行为的成本收益结构是由具体的社会经济制度决定的。治理商业受贿的重要任务在于如何完善制度以及提高实施制度的质量。治理商业受贿行为要靠教育、制度、监督和查处的有效结合。■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商业受贿行为是受贿者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

  ■只有受贿的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时,受贿行为才可能发生

  ■加强监督和查处力度,可以增加受贿行为的暴露概率

周战强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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