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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挟学分以令门票"的制度无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9:10 东方网

  暑假来了,许多高校纷纷组织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商学院推出一项全新的“营销教学实践”:每位学生至少要推销5张面值158元的“大洪山风景区鸳鸯溪”的门票,否则,学生将面临丢失2个学分的危险。有学生把门票低价出售给这些收购门票的人,不足的部分自己拿钱垫上。也就是花钱买两个学分。(中央电视台7月24日报道)

  报道中说,该校是一所民办高校。学校由武汉广信集团投资创办,总裁同时也是学校的校长,广信集团下设有教育部、旅游部等多项产业。武汉市大红山风景区鸳鸯溪漂流是广信集团投资的旅游项目,商学院同学,就是为这个景点销售门票。学校强迫学生为自家景点卖门票,权力寻租如此之便。

  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商学院学生搞推销,提高商业技巧本无可厚非,也有必要。但是如果学校“挟学分以令门票”,把推销自家门票的数量与学分直接挂钩,导致许多学生为了完成推销五张门票的艰巨任务,只好违心自己花钱买下门票,换取学分。这样折腾,社会实践活动就完全充满了铜臭味儿,显然不符合社会实践的本意。何况,社会实践的途径有很多种。学校完全可以安排学生参加他们容易接受的其他社会实践形式,比如,让学生到景区参加社会实践或者其他勤工俭学活动,等等。

  其实,现实生活中,学校权力寻租的例子并不少见。按理说,学生既然已经按政策规定缴纳了学费,学校根本没有理由强迫学生推销门票。但由于学校与学生权力地位不对称,在手握学生命运大权的强势学校面前,学生往往只能违心接受学校的霸王条款,比如,本文的花钱买学分就是一例。本应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学校,以学分为筹码强迫学生推销门票,俨然是把学生当成了挣钱的道具,寻租的筹码。笔者认为,这实际上是学校权力错位与师德异化。

  当然,在当前的教育环境下,让民办大学主动放弃权力寻租的大蛋糕肯定不现实。学生很受伤、很无奈不难理解,但是政府部门与制度决不能无奈。笔者认为,政府部门对此负有监管责任。一方面要压缩学校的权力空间,避免学校各自为政,利用种种马甲搞权力寻租。同时还要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不能听任学校欺负学生的事情总是只违规、不违法、不了了之。


作者: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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