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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9:29 南方日报

  “发热患者打点滴两小时后丧生”事件有新进展,法医鉴定——

  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死亡

  本报讯(记者/曾雅实习生/马建忠)6月26日,福建籍男子苏春全因感冒发热到番禺蔡边市场附近的益健中医门诊部就诊,医生诊断为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给他打点滴,两个

小时后就不省人事,最后死亡,多个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近日,经法医鉴定,苏春全符合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死亡。目前,死者的家属仍然苦守在番禺等待此事的处理结果,而益健中医门诊则打算与家属“私了”。

  家属留守番禺讨说法

  苏春全死后,其家属数人从福建、广西、江苏等地赶到益健门诊部讨说法,并申请权威机构对苏春全的死因做鉴定,门诊部的法人代表一直避而不见,而是委托一名姓罗的律师与死者家属进行协商。这位罗律师要死者家属耐心等待,要等尸检结果出来后才能得知是否属医疗事故,死者家属只好留守在番禺等待尸检结果。

  7月19日上午,记者在市桥平康路某旅馆见到了死者的家属。尽管苏春全已经死亡20多天了,但他们仍然很悲痛。苏春全的哥哥苏春坤告诉记者,从苏春全死后的第二天晚上起,他们就一直住在这家旅馆,现在还留有七八人,除益健门诊部付了部分住宿费、生活费外,他们自己花费了将近4万元。7月14日,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书出来了,但他们仍然没有从益健门诊部那里得到一个令他们满意的答复,他们不知道还要等多久。

  记者从中山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书上了解到,法医鉴定分析认为,根据法医系统尸体解剖检验、尸解及组织学检查,结合案情,死者在输液过程中突然脸色发黑、口吐白沫,其符合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的病理特征。鉴定结论为“苏春全符合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死亡”,但没有讲明是何种药物所致。

  赔偿费用各执一词

  据死者家属介绍,司法鉴定书出来后,益健门诊部还是委托那位姓罗的律师与他们协商,罗律师说门诊部可以赔偿10万元,但要求家属再次申请鉴定是何种药物过敏导致死亡,死者家属认为死者在该门诊部就诊前没到其它地方看过医生,也没吃过药,而是在该门诊部打吊针后才出现不良症状死亡的,门诊部应对苏春全的死负全部责任。死者家属说,死者上有年迈的父母需要赡养,下有一双儿女需要抚养,该门诊部应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不少于40万元。

  记者来到益健门诊部采访,该门诊部还在营业,但没有见到负责人,医务人员说所有的负责人都出差了,不知什么时候回来。记者拨打了罗律师的电话,罗律师承认他是受门诊部委托处理此事,并提出了一些看法。

  罗律师说,赔偿费用上存在如此大的差距,主要在于双方依据的法律不同,死者家属提出的赔偿金额是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计算的,医疗事故有专门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这个案子中,由于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书没有断定死者是因青霉素过敏而亡,医院认为自己没有注射青霉素,那么其他药物(卫生部门规定不用做皮试)过敏导致死亡,是属于意外,医院没有责任,但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医院愿意支付10万元安抚金。罗律师还说,医院愿意依据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支付赔偿费用,也支持家属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据了解,苏春全死后,死者家属向番禺区卫生局提交了《请求对苏春全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番禺区卫生局已作出如下答复: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由于该病例患者死亡,要移送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事件回放

  6月26日下午4时许,家住番禺市桥的苏春全因发高烧到附近的益健诊所求治,医生检查后确认其高烧42.7℃,当即给他打起了点滴,但第四瓶点滴还没有打完,苏春全忽然口吐白沫,在送医院途中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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