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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假销售信息套12万 白云区一男子通过电子邮件签合同欺诈外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9:29 南方日报

  本报讯一个既没开过公司,更不是所谓经理的男子,竟然以公司名义在网站上发布产品销售信息,骗取了两个外国商人总计人民币12万元的汇款。广州市白云区法院日前以合同诈骗罪对他作出判决。

  2004年七八月间,家住白云区的陈某在互联网上注册了域名为“vipowtech.com”的网站,并虚构出了VIPOW技术有限公司的名号,并以这个公司的名义在该网站上发布售卖电

池、电池充电器的虚假信息和图片。

  随后一名加拿大籍客户通过网站和“陈经理”建立了联系。双方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确定了电池、充电器的买卖合同,当加拿大商人依据合同将货款2755.6美元电汇入陈指定的账户后,陈将货款提走并全部用于个人开支。2004年11月间,陈又以同样手法从另一位加拿大籍客户那里骗取货款12230美元。在白云区法院审理该案期间,陈某向法院全部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24029元。法院日前以合同诈骗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陆丹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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