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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人家欲扩建 左邻右舍齐反对扩建人家曾想拿出1万元作为补偿,但遭到大家拒绝(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9:33 贵州都市报

  

一楼人家欲扩建左邻右舍齐反对扩建人家曾想拿出1万元作为补偿,但遭到大家拒绝(图)

  近日,有市民拨打本报热线6774488反映:小康苑A栋一单元一楼的住户擅自扩建自己的房屋,给本栋楼的居民生活带来影响。

  “你看,扩建出来的屋顶直接对着二楼的窗口,要是有小偷爬上来多危险。”一住

户指着正在修建的房子说。在小康苑A栋一单元前,记者看到,房屋扩建出来的部分约1米宽。一住户告诉记者,扩建出来的部分占的是公共用地,由于扩建导致通道最窄处离绿化带只有60厘米,“一旦出现火警,这么窄的通道,灭火器械怎么搬得进来?”

  据住户介绍,去年年底,一楼业主就以自身安全问题为由,打算将住宅楼附近的空地全部用围墙围起来,遭到其余住户强烈反对。今年5月份,他又擅自将房屋进行扩建。其间,由于搬运建筑材料的车都是晚上开进小区,常常吵得人无法入眠。住户对此意见极大,数次向物管反映,但都没有得到解决。后来,一楼住户提出补偿1万元给一单元所有住户,也被其他住户拒绝。

  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小康苑物管公司的丁主任,丁主任告诉记者,他们多次与这名私自扩建的住户进行交涉,但都没有结果。目前,她已将具体情况上报给物管公司的领导,等候处理。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贵州朝华明鑫律师事务所王安文律师,他告诉记者,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或者业主公约的授权,应当采取批评、规劝、公示等非强制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如果上述非强制措施没有效果,则相关的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可以向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如规划局),由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相关的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依法裁判。作者:刘涛 柴睿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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