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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办理完毕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47件议案 听民声察民情议案办理合民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9:55 大河网-大河报

  今年1月举行的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273件,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确定其中的47件作为议案,分别交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办理。其余226件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交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和省政府、省高法、省检察院等办理。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已办理完毕47件议案,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提交7月24日至28日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常委会将审议决定是否列入省

人民代表大会或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

  这些议案,有的事关河南形象,有的事关廉政建设,有的事关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有的事关农民、农民工和城镇职工的合法权益,有的事关居民饮食安全。部分议案将通过人大立法,上升到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层面,直接影响和制约我们今后的工作和生活。

  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列入明年计划

  议案名称:建议修改《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试行)》

  提交人:靳四梅等11位代表议案内容:《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试行)》1998年12月22日经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目前《条例(试行)》需要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

  办理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研究认为,《条例(试行)》施行以来,国家陆续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我省《条例(试行)》的一些规定不仅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需要,也与国家法律的规定不相衔接,对《条例(试行)》修改完善是必要的。目前,《条例(试行)》的修订工作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04年至2008年的立法规划。建议将《条例(试行)》的修订工作列入明年的立法计划。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论证做好立法准备

  议案名称:建议提请审议校园安全和管理条例和制定《河南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

  提交人:买永玲等13名代表、王晏等13名代表

  议案内容:近年来各种学生伤害事故时有发生,由于没有较为具体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处理十分困难,制定《河南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十分必要。

  办理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研究认为,各类学生伤害事件情况复杂,国家没有一部专门处理此类事故的法律法规,教育部曾于2002年发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难的状况仍没得到解决。目前,上海、北京等地均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出台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为处理此类事故提供了法律依据。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也正在制定《郑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鉴于此,将组织人员进行立法调研,为我省地方立法做好准备,争取早日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阻止未成年人进网吧争取早日列立法规划

  议案名称:建议省人大出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实施细则》

  提交人:新乡市代表团买世蕊等18名代表议案内容:议案提出,省人大常委会应当制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实施细则》,以规范网络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遏制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违规问题,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办理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研究认为,网吧等上网服务场所已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十分必要。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经过3年多的运行,条例中一些操作性不强的地方开始显现。因此,建议有关部门进行立法调研和论证工作,为我省地方立法做好准备,争取早日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捐款善举待规范暂不立法先调研

  议案名称:建议制定《河南省捐助条例》提交人:刘明亮等11名代表议案内容:捐助作为一项社会公益活动,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支持和参与,形成了救危济困的良好风尚,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多头募捐、强制募捐、挪用善款等现象。建议尽快制定《河南省捐助条例》。

  办理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认为,目前我省社会捐助工作确实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但鉴于这方面的许多工作还处于摸索阶段,执法主体、法律责任的界定,捐助方、受助方的权利和义务等问题,实际行政权力划分和公民权利义务的界定,国家还没有相应法律予以规范。经同省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建议我省暂不制定法规。针对代表所提的问题,将组织人员进行调研,为我省地方立法做好准备,并督促省政府有关部门对社会捐助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

  器官移植暂不立法多多调研积累经验

  议案名称:建议制定《河南省人体器官移植管理条例》

  提交人:刘向华等14名代表和尹志国等10名代表议案内容:建议制定《河南省人体器官移植管理条例》,以规范人体器官移植中的各种问题。

  办理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研究认为,目前,卫生部已制定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对开展器官移植技术审批管理、临床应用管理、监督管理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医疗机构开展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及移植器官源的管理等问题,该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鉴于此,建议先由有关部门结合该规定实施中的经验,深入调研我省人体器官移植方面的具体情况后,再考虑制定地方性法规为宜,建议议案所提立法项目暂不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无公害农产品立法人大督促尽快起草

  议案名称:建议制定《河南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条例》

  提交人:代毅君等17名代表议案内容: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之一。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农产品市场的繁荣,应制定《河南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条例》。

  办理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研究认为,无公害农产品管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内容,省人大常委会已将《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列入2004年至2008年地方立法规划,“无公害农产品管理”方面的内容可在制定该《条例》时予以规范。另外,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审议通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建议省政府根据上位法的规定和实施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加快调研起草工作,及时将法规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关注畜产品质量安全建议入我省立法规划

  议案名称:建议制定《河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提交人:刘向华等14名代表议案内容:我省是畜牧生产大省,为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应尽快制定《河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对畜产品生产销售进行规范。

  办理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研究认为,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已成为消费者非常关心的问题,也是我省畜牧业生产、畜产品输出的“瓶颈”问题。为规范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畜牧业发展,制定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是必要的。建议将制定《河南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议案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食品安全立法呼声高立法调研入明年计划

  议案名称:建议加强食品安全立法工作或制定地方性法规

  提交人:新乡市代表团韩国府等代表议案内容:议案指出,我国现在只制定了《食品卫生法》,没有《食品安全法》。目前,管理卫生安全的执法部门多,但是缺乏统筹协调和统一的执法标准。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进程。

  办理情况: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研究认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建议将《河南省食品安全条例》列入2007年地方性立法调研计划,待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

  治理噪声污染立法非常必要

  议案名称:建议制定《河南省城镇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提交人:潘淑琴等11名代表议案内容:近年来,装修、商业宣传、工业、建筑施工等噪声扰民的现象日益突出,城镇环境噪声防治应引起高度重视。建议制定《河南省城镇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办理情况: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研究认为,《噪声污染防治法》自1997年3月在全国实施以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进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噪声污染的情况有一定改善。但随着我省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噪声污染投诉现象日益增多,制定一部符合我省实际、可操作性更强的噪声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规非常必要。建议将议案提出的立法项目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省政府有关部门先进行立法调研,待条件成熟后,及时制定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污水处理管理条例呼吁我省尽早制定

  议案名称:建议制定《河南省城市污水处理管理条例》

  提交人:王建华等13名代表议案内容:我省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地区,水污染已成为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因此,建议尽快制定《河南省城市污水处理管理条例》。

  办理情况: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研究认为,该议案提得非常好,提出的问题符合实际情况。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明确要求,2007年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县城和部分重点镇都要建成污水处理厂,省政府还出台了《河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但是,城市污水设施处理涉及问题较多,国内地方立法滞后,缺乏可借鉴的经验。因此,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在制定新的规划时,重点考虑城市污水处理方面的立法问题,在条件成熟后,尽早制定《河南省城市污水处理管理条例》。

  农民工权益保障难立法保护列入规划

  议案名称:建议制定《河南省农民工权利保护条例》

  提交人:袁建中等17名代表议案内容:代表们在议案中提出,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特殊而庞大的群体,为城市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近年来,农民工面临权益保护难题,建议我省制定《河南省农民工权利保护条例》。

  办理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认为,代表们所提出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确实存在,有必要通过立法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工资报酬、劳动合同、社会保障、作业培训、劳动保护等进行规范,以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省人大常委会已将《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利保护条例》列入立法规划,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该条例的主要内容。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督促有关部门抓紧工作,争取尽快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新农合解农民看病之忧立法保护今年正在调研

  议案名称:建议尽快出台《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提交人:刘军等17名代表议案内容: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法可依,操作规范,强化管理,保证质量,真正为农民谋利益。

  办理情况:省人大常委会专项听取了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情况的汇报,已将《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2006年地方立法调研项目。加紧立法调研,尽早完成《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争取早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工伤保险条例今年年内审议

  议案名称:建议制定《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提交人:刘向华等14名代表议案内容:我省各类企业特别是工矿企业、建筑业,在安全管理及职工职业病防治方面存在不到位的现象,时常出现工伤事故和发生职业病,职工得不到有效的医疗救助和经济赔偿。建议我省尽快制定《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办理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已经将《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和今年的工作安排。目前,省政府已拟出法规草案,正在征求修改意见,将于年内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为了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立法

  议案名称:建议制定《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条例》

  提交人:贾作平等11位代表议案内容:近年来,审计部门查处了一批投资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收到了明显效果。但有关政府投资审计方面的省级地方性立法还是个空白。建议省人大尽早出台《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条例》,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法律依据。

  办理情况: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研究认为,制定一部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地方性法规很有必要。一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投资规模日益扩大,大型投资项目越来越多,而投资决策失误、资金损失浪费、投资领域腐败等现象仍然存在,有必要以立法的形式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二是新修订的《审计法》第22条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为制定政府投资审计的单项法规提供了依据;三是我省郑州、洛阳等市已出台了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执行效果明显;四是2003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与省政府法制办、省审计厅联合进行了联合项目审计立法调研,省审计厅已提出较为成熟的该项法规草案,并已提交省政府。鉴于以上原因,建议将该议案列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立法项目应尽早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资源短缺矛盾突出循环经济立法推动

  议案名称:建议制定《河南省循环经济条例》

  提交人:刘明亮等11名代表议案内容: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立节约型社会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建议尽快制定《河南省循环经济条例》。

  办理情况: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已将发展循环经济纳入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并培育了一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单位。今年下半年,省人大常委会还将专门听取省政府关于循环经济发展情况的汇报,并做出相应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拟定于2007年出台《循环经济法》,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将议案内容列入立法规划,待新法出台后,再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循环经济法》的地方性法规。

  推动高新技术发展条例初稿已经形成

  议案名称:建议制定《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

  提交人:戚建庄等11位代表议案内容:河南要在中部崛起中走在前列,就必须把自主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的发展并推进其产业化。因此,建议尽快制定《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

  办理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已经把《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列为2006年度立法计划调研项目,省发改委自2005年起,已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条例(草案)》初稿已经形成。建议列入2007年的立法调研计划。

  预防干部职务犯罪列入立法调研规划

  议案名称:建议制定《河南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提交人:平顶山市代表团刘向华等14名代表

  议案内容:代表们在议案中提出,公职人员借职务之便利,侵吞、侵占、挪用、贪污、受贿等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也是关心爱护干部的重要内容。建议尽快制定《河南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办理情况:目前,全国已有安徽、江西、贵州、广东深圳等16个省市出台了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于2004年6月29日审议通过《洛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这些都为我省制定《河南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提供了条件。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将该《条例》列入立法调研规划,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同省人民检察院共同做好立法调研工作。□记者李敬欣实习生丁浩郭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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