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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急救医生"竟无医师证!怎不令人恐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14:47 浙江在线

  一位8旬老人,因鼻出血被急救中心急送医院,但从此没能回家。他的家属认为,老人的死亡,与当日急救车上出现的一系列过错有关。而且当日被急救中心派来接送老人的急救医生没有医师证。急救中心表示“当班医生”处理存在一定责任。(昨日《新京报》)俗话说,敲锣卖糖,各干一行,治病救人的医疗行业更需要专业知识。当面对健康和生命时,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不仅仅是具有高超的专业水平,还要有极端负责的责任心。而且,为了保障患者的健康和生命,还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医疗专业领域从业人员资格,需要有专业证

书来体现。即使在同一专业领域,细分之下也存在隔行如隔山的情况,比如内科医生是不敢也不能干外科大夫的活,这叫术业有专攻。

  为了保证术业的专攻,也为了保证治病救人,才有法律规定有医师证才能当大夫。按照199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任何在中国境内行医的人员都必须通过专业考试获得执业医师证,并且还要在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注册。此次急救中心派出的急救医生没有医师证,显然是超越了法律的底线,是在拿生命当儿戏,并涉嫌违法。

  当然,任何法律都是为公民服务。如果一个人真的具有医师的专业水准和技术,《执业医师法》也许并不是阻碍其治病救人的樊篱,在生命急救和遵守法律两者之间权衡,急救当然是第一位的,法律的底线在极端情况下也可以突破。

  然而,急救中心是应对急症病人的日常机构。此次派出的医生除了没有医师证,还显然缺乏必要的急救医学知识、技术和经验。对于病人流鼻血的处置不是让其处于有利于止血的坐姿,而是让其躺着,同时在病人处于危急时没有给予有效的急救。这种既违反法律规定,又没有实际专业技能的行医,不能说可与病人的死亡脱离干系。

  当然,急救者没有医师证,也缺乏急救的技术和知识,责任应归咎于急救中心的管理混乱,这种混乱还表现在对救护车内的急救药品和急救设备的管理缺位,如患者家属反映的急救车内氧气瓶无氧气和没有吸痰管。这种装备的不到位正如工人做工没有工具,士兵上阵没有武器一样,是注定了要付出惨痛代价的。

  与健康和生命打交道的医疗急救行业,不仅要遵守法律,还要有过硬的本领和对患者极端负责的责任心。所有这些要求也必然要归结到科学和严格管理上,因为任何一点细小的疏忽都可能是以健康的毁损和生命的丧失为代价。


作者: 张田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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