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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身体,让女人做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18:00 生活报

  司欣

  连日来,一篇题为《面对强奸犯,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的帖子引爆各大知名网站社区论坛,帖子的起因缘于一宗命案:一位年仅22岁的花季少女为抵抗侵犯惨死在歹徒刀下,经披露后引起人们的义愤和广泛同情。但女作家陈岚在网上独树一帜,抛出“反对女性面对强奸危险时冒死反抗”的言论。

  撇开传统的是非观,陈岚其实提出了一个很有意义的问题,那就是女人该不该对自己的身体拥有主导权?从这个角度讲,社会长期以来对强奸的看法其实是基于一种男权意识主导下的主观视角。社会对女人的被强奸,往往道德审判先行。在这种道德逼视下,不可能顾及女人的主体需要,而只强化了女人的受迫害感受。

  陈岚认为,“女人此刻捍卫的是隐藏在她身后的某个男人的权益,她不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她的生命权也不是属于自己的,是属于某个男性”,其实更多强调了女人的自我诉求。

  陈岚的不抵抗论也好,网友的炮轰也好,都只是强调第三人感受。其实,对此事最好的解决方案应该是强调当事人的主观抉择,让受害者在生命和尊严之间自行选择。如果这成为社会对待强奸的主流态度,必将对被强奸者起到一种道德减压甚至释放的作用,尊重生命权利还是捍卫传统道德操守,应该由受迫害者自己决定。对强奸的一切道德责罚,都应该指向强奸犯。在人类的强奸罪恶中,柔弱的女人不堪背负两重罪责。选择生命,永远是人的第一需要,也是女人的天然权利。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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