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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家庭暴力可追究刑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09:49 红网-三湘都市报

  ■记者 杨小娴 实习生 余晋薇

  本报7月25日讯备受关注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出台一审修改稿,并于今天向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提交审议。该修改稿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增加规定称,“利用宣传媒体、广告等手段贬低妇女人格的,由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权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应该严厉惩处遗弃、残害、出卖女婴行为。因此,在该修改稿中增加条款规定,对遗弃、残害、出卖女婴的行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其他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处。修改稿同时提出,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扶持和指导,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条件,采取措施,逐步开展农村妇女妇科疾病普查工作。

  对涉及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问题,在修改稿中也做了进一步完善。该修改稿就增加规定称,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该修改稿还对部分条款进行合并修改。其中,该修改稿还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积极培养妇女干部,重视选拔女性领导成员。

  □会议其他议程

  10余厅干述职评议 省高院副院长拟任人任前发言

  本报7月25日讯今天上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开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向东主持了上午的第一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道沐主持了下午的第二次全体会议。

  据了解,本次常委会会议共33项议程。会议将听取和审议9项工作报告,审议《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12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有关决定草案和人事事项。对省建设厅厅长向世林、省商务厅厅长毛叙保进行会议述职评议,对省政府副省长贺同新、省政府秘书长袁建尧、省科技厅厅长王柯敏、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王德靖、省公安厅厅长李江、省国家安全厅厅长周红军、省民政厅厅长余长明、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万郴、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石时态、卢乐云进行书面述职评议。省高院副院长拟任人员胡旭曦在今天上午的全体会议上做了任前发言。

  ■记者 杨小娴 通讯员 路标

  □上半年任务报告

  GDP预计3229亿元

  “预计上半年,全省GDP完成3229亿元,实现预期目标的44.2%%,增长12.2%%,连续10个季度保持11%%以上的增幅。”在7月25日上午举行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省发改委主任陈叔红作了我省今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财政收入456.95亿元

  省财政厅厅长李友志就我省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向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作了报告。今年上半年,全省财政收入完成456.95亿元,为预算的55.2%%,比去年同期增加74.63亿元,增长19.52%%。

  □关注

  成品油可能再次提价

  “国际原油价格已上扬至每桶近76美元的历史高位,国内成品油价格再次提价可能性较大,对经济的影响不容低估。”在我省经济来势较好的情况下,陈叔红提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着主要问题。到6月底,全国新增贷款2.18万亿元,占全年计划的87%%,后段货币发行空间不会宽松。同时,国家采取限制用地规模、控制银行信贷、调整房地产供应结构等政策,投资存在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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