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收费标准未见明晰 上海KTV企业表示暂不交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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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10:34 中国新闻网 | ||
2006年7月21日,据中国音像协会披露:国家版权局已经批复由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分别按照国家版权局公告的收费标准,他们将分别按照卡拉OK厅的经营规模和营业面积对卡拉OK厅使用音乐电视作品收取使用费。因此,KTV行业将面临双重收费标准。中新社发 井韦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7月26日电据上海新闻晨报报道,25日从上海文化娱乐业协会了解到,目前上海多家KTV经营者已经达成共识,暂时将不会向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交费。协会27日将召集各方人士对收费问题进行座谈,并将行业内的意见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 “根据新的版权法,收费是应该的。”上海文化娱乐业协会的工作人员表示,但现在问题不是收不收费,而是怎么收费、收多少。 根据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的说法,卡拉OK收费将由该协会负责收取,协会归国家版权局监管,但到目前为止,该协会仍是个筹备组,从法律上讲,这个筹备组并不具有收费资格。 同时,该工作人员也表示,根据中国《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允许若干集体管理组织供交费时选择,既然收费是市场行为,就应有多项而不是单一的选择。 此外,上海文化娱乐业协会称,收费的方式和标准应该由著作权或代理方与经营者商量约定,而不应该是某一方强制制定。此前有传言说,收费方式将按每个包房一小时收一元左右的标准,如果按照这个标准,不少KTV企业每年就要交数十万元KTV版权费用,有的企业每年甚至要新增支出100多万元,企业都反映实在难以承担,若收费,那只能将这部分支出转到消费者身上。(陈抒怡 孙婧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