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追缴房屋养老金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10:45 南方新闻网 |
■相关新闻 本报讯(记者李斌)昨天,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市的开发建设单位尽快准备材料及款项,缴清房屋养老金。该局下月1日起正式展开追缴,逾期不缴者不但将被取消开发资质,政府还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中说,自今年3月13日起所有竣工的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均应当到市国土房产局缴交专用基金;今年3月13日之前(1994年11月1日 后)竣工的房屋,开发建设单位要到各区建设(住宅)局申报缴交。(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