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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租房或须办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10:45 南方新闻网

  房东租房或须办证

  市出租屋综管办调研员称出租屋拟实行租赁证制度

  本报讯(记者丰雷实习生康心)昨日上午,深圳市出租屋综管办调研员陈兴光做客深圳电台“民心桥”节目,就市民关心的房屋租赁市场、暂住人员的信息采集等热点问题作一

一回答。陈兴光透露,出租屋租赁将设置准入门槛,拟实行租赁证制度,凭证招租,以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

  管理员须上门采集信息

  陈兴光表示,为将混乱、无规则的出租屋市场引向规范化,目前,正在向全市推广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模式,即对出租人和承租人提供直接的、免费的租赁信息,或者对所有成片出租的业主采取打包、统一出租,避免恶性竞争或随意出租。

  市民陈先生询问,出租屋管理员如何入户调查登记?陈兴光回答,管理员必须上门采集出租屋暂住人员信息,如果有些租户拒不合作,在程序上可以请派出所民警协助开门。采集工作不是一次性完成,一个星期或10天之后需要回访采集,信息采集也要求暂住人积极配合,按规定,相关的登记手续必须由承租人本人办理,不得委托。

  发现“房中房”坚决清理

  市民张先生表示,听说出租屋租赁将实行凭证招租,去哪里领证?

  陈兴光表示,这还在筹划中,目前还没有实行,是否实行还在调查准备中。正在研究对出租屋租赁设置准入门槛,将提交人大立法,拟实行租赁证制度,达不到标准的出租屋就拿不到租赁证,就进入不了租赁市场。同时,也正在研究对出租屋实行编码卡管理,没有编码卡的不得出租。

  面对市民反映大量“房中房”有很大安全隐患的问题,陈兴光表示,房中房是二房东对房子的结构进行改建,再转租给承租人的行为,违反了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经大力打击,目前,“房中房”少了但仍然存在,希望承租人或市民对此及时举报,有关部门一旦发现坚决清理。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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