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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腊肠炒饭赔了78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10:51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宁波晚报讯一场赔偿“标的”为7800元的消费纠纷,竟是一碗10元的腊肠炒饭闹出来的。昨天,这场少见的消费纠纷经北仑消协调解顺利解决。

  一星期前,从外地来北仑打工的李小姐和朋友在新碶一家餐饮店吃“腊肠炒饭”。吃到一半,李小姐突然张大嘴巴向朋友叫喊起来,示意自己被骨头卡住了喉咙。李小姐的表情越来越痛苦,朋友和餐饮店老板迅速将她送到医院。

  喉咙被卡来势凶险,有两家医院表示无能为力,最后李小姐被送进了长江医院。医生检查后说,李小姐被一块骨头状的东西卡在了食管和气管间的凹槽里,已危及呼吸,如不见好转,就要切开气管动大手术。此后,李小姐的呼吸越来越微弱,病危通知书都发出来了。

  但不幸中李小姐还是幸运的,通过医生努力,在不切开气管的情况下,一块约1厘米宽的小骨头被顺利取了出来。经过一周调养,李小姐出院了。尽管已花销的3000元医药费有一大半是餐饮店垫付的,但如此“惊心动魄”的事餐饮店该负怎样的责任呢?他们找到了北仑消协。

  经调查,消协初步认为餐饮店应负主责,消费者点的腊肠炒饭按说不该有骨头状物体夹杂其中。那么赔偿金额该怎么定呢?

  协调员老王告诉记者,刚开始,李小姐提出1万元赔偿,理由是,除了3000元医药费,还有误工费、营养费,最关键的是,李小姐认为自己备受折磨,当时情况凶险,医院还下了病危通知,给她本人和家人都带来了精神伤害。

  “卖她一碗10元钱的腊肠炒饭,我也尽了相应责任,现在要我赔1万元?”一开始,餐饮店老板不理解。经消协人员做工作,餐饮店老板的态度有了转变,最终双方以7800元达成调解。餐饮店老板说,他接受调解,一方面是因为咨询了律师后觉得7800元这个数还比较公道,另一方面如诉诸法律,有可能给像李小姐这样的外来务工者带来额外的精神伤害和经济压力。

  “以前很多人明知官司要输,偏要为争一口气,跟弱势群体打官司,最终劳民伤财。这个餐饮店老板能在咨询律师的情况下接受协调,解决问题,不但节约社会资源,还尊重了弱势群体。”北仑消协的孙秘书长事后如是说。

  (顾霄扬孙斌思王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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