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出台农民工法律援助十条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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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11:25 新华网 | ||
(资料图片) 新华网西安7月26日电(记者丁静)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针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出台 了十条措施。这十条措施是: 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热线电话,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优先审查和受理; 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接待岗”,抽调熟悉农民工相关业务知识人员专门负责接待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申请和法律咨询; 对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和工伤损害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 对外地农民工在西安市申请法律援助,确因特殊情况当时难以提供身份证明,其他手续均符合受理条件的,可先予受理,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及时给予审查和受理,审查和受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对农民工数量多、矛盾激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及时介入,并尽快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对公安、法院、劳动等部门办理有关农民工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应予以积极配合; 认真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跟踪监督工作,保证农民工得到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严禁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向农民工收取任何费用; 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引导农民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