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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人向灾区捐赠可免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12:04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叶静 实习生 林雪春 通讯员 张莹 何智凤)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企业、市民通过红十字会向灾区的捐款,可在税前全额扣除。

  据市地税局介绍,为了鼓励公民扶危济困,国家出台了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规定,企业和个人通过国家批准成立的非营利的公益组织或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会事业、老年人服务机构、青少年活动场所、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所得税应纳税

额中全额扣除。所以企业和个人通过红十字会向灾区捐款可在计算所得税前全额扣除,但必须提供合法的捐赠收据,企业和个人直接向灾区捐赠则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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