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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公煲知错不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12:26 新闻晚报
□记者 陆慧

  晚报讯 本报曾刊登《重庆鸡公煲,无执照营业》一文,曝光芳华路478弄培花小区居民楼底层沿街门面房,开设的重庆鸡公煲店没有基本的营业执照和餐饮店前置审批手续,就试营,工商责令该店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昨天上午,记者再次接到居民反映,这家店又营业了。

  居民告诉记者,这家店胆子够大,停业没过一天,当晚就重新大放灯光营业了。近

来,该店还经常在半夜十二点进行施工。“每次半夜十二点、一点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我们下去看,他们就说在安装排气扇,前后有一个多月了,隔几天就要敲一次。”

  接到夏令热线反馈后,工商立即向镇政府报告了有关情况,并派员前往现场检查,再次责令店主立即关门,停止违法经营行为。

  目前,该店正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未取得合法经营所需具备的证照前,如果再发现该店擅自营业,花木工商所将在镇政府牵头下,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店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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