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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夏季游泳注意防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16:57 青岛新闻网

  新华网山东频道7月26日电(记者王娅妮)时值盛夏,去泳池游泳纳凉的人越来越多,但泳池的卫生问题常被人忽视。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提醒,应注意泳池卫生,防止传染性疾病侵袭。

  卫生监督人员介绍,很多游泳场所的净化消毒设施运转不正常,池水浑浊,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和尿素氮超标。不少泳池使用了过量的消毒剂,容易对人的眼睛和皮肤造成伤
害。流行性结膜炎(红眼病)、泳池热(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等疾病,以及真菌病、肠道传染病和性传播疾病也可能通过游泳传播。

  卫生监督部门提醒,选择游泳场所应注意四点:选择有卫生许可证的游泳池,这些泳池已通过

卫生部门审查且管理相对规范;游泳场所应清洁,设有更衣间、淋浴间、专用厕所及强制性浸脚消毒池;水质清澈透明,有轻微氯味,池底无污垢,水面无漂浮物;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的游泳池,按照要求,泳池的人均游泳面积不得少于2.5平方米。

  除了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皮肤癣疹、中耳炎等疾病的人不宜游泳外,健康人群在空腹或酒后也不宜游泳。最好不要使用泳池内的公用毛巾和泳衣;不赤脚接触更衣室地板;不要佩戴隐形眼镜。游泳时间一般不应超过2个小时。有条件者入池前或上岸后可用眼药水滴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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