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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北大限客”与“纳税人的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7日08:51 温州新闻网

  7月23日北京大学发布通告称,北大校园免费参观以来,由于游客较多,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为“维护北京大学的正常秩序”,校园不再对小学生团体旅游开放。这一规定,让很多准备到北大“感受名校气氛”的小学生和家长们只好扫兴而归(7月24日《北京晨报》)。

  和两年前北大对外来旅游者说不的结果一样,这次北大选择性地拒绝商业旅游的举

措同样引起了广泛的社会争议。其中,有反对者振振有辞地认为:北大是全国人的北大,是纳税人的钱修建的,不该拒绝公众。对此观点,笔者想问这样一个问题:纳税人出钱的目的是为了打造一所好大学,还是为了修建一座可资观赏的文化庙宇?显然,这个问题实际上无需选择。既然是前者,北大已经完成了公众愿望,回馈了社会和纳税人,那么,我们又有什么可以挑剔的呢?

  相反,笔者倒觉得,这其中更值得反思的,是国人一向为人诟病的公共恶习:混乱和无序。某些参观者抱着文化朝拜的心情而来,却无虔诚敬畏之举,损害秩序和公德的事一再发生,直至影响到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而在许多小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心目中,北大只是个激励孩子“远大志向”的功利象征,参观北大的目的显然被庸俗化了。另外,旅游和商业机构打文化牌,大举引进小学生和成人旅游团体,根本无视校园环境的纯洁性。在这种商业化参观的情况下,北大打破沉默,拒绝媚众和商业化,无形中彰显出一种当下普遍沦失的大学个性。这种个性也许不合潮流,但却是作为一流大学应当具备的独立品格。

  虽然开放已成为大学及一切公共机构的整体趋势,但任何自由无疑都是有限度的。如果纳税人自认为出了钱,就可以任意支配甚至滥用所谓权利,最终可能只会削弱已拥有的权利。具体而言,北大限客其实是某些参观者不自律和滥用权利的结果。显然,北大并非针对所有公众,而只是向混乱的秩序环境和被滥用的权利现象说不。

  因此,笔者认为,北大的个性和纳税人的利益实际上并无根本冲突。北大拒绝某些参观对象,不仅是在保护自己的利益,也是在保护公共的利益。实际上,纳税人的权利和北大的利益密不可分,参观北大不过是一项附加性权利而已,而实现这项权利,需要公众公德感的提升。否则,北大当然有权说不。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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